陳水扁總統昨天表示,今年是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及解嚴二十週年,他已請行政院研議,「針對一些偶蹈法網的罪犯,除非是危害國家社會法益重大者,或怙惡不悛(惡性重大不知悔改)者外」,研究有關赦免相關事宜。

至於外傳五二○就職七週年當天就可望發布實施,總統府表示,何時實施,尊重朝野意見。

新興犯罪等六大類也排除

針對陳總統交辦,蘇揆上週已指示法務部研議擬具「中華民國九十六年減刑條例草案」,送五月二日行政院院會通過,再送立法院審議。在立院完成減刑條例立法後,才能確定實施日期及減刑範圍。

法務部長施茂林昨表示,此次赦免朝「全國性減刑」方向研議,本週內會完成「罪犯減刑條例」草案,送請行政院審議,其中暴力犯罪、性侵害罪、侵害國家法益重大、危害國家安全、涉及掏空、內線交易等經濟犯罪、及民國八十年後之電話詐騙等新興犯罪六大類犯罪者,都將排除在減刑之列,預估因減刑而受惠的受刑人數約三萬兩千多人。

主要對象 一年以下徒刑

施茂林說,這是我國歷來第五度減刑,原則採「重罪排除,輕罪納入」的寬嚴並進精神,對治安危害嚴重、社會觀感不佳的重罪、暴力犯都儘量排除在減刑對象之外,主要減刑對象是一年以下徒刑的罪犯,可紓解監所人滿為患的情形。

法務部政次李進勇也表示,規劃中的減刑條例草案與前幾次不同,合於減刑規定的減刑標準,分別是死刑減為無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二十年,判有期徒刑以上、拘役或易科罰金者,均依宣告刑減二分之一。

陳總統昨在總統府接見諾貝爾和平獎得主、南非總主教屠圖時,對赦免做出宣示。總統指出,距離上次全國性的減刑、赦免已十六年,今年是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及解嚴二十週年,他以國家元首身分,特別在上週指示行政院轉令法務部,研究有關赦免相關事宜。

陳總統表示,對偶蹈法網的罪犯,除非是危害國家社會法益重大者,或怙惡不悛者之外,希望能特施寬典,給偶蹈法網的罪犯有改過遷善、重新做人的機會。

公共事務室主任李南陽補充指出,由於宗教人權團體與部份立委向總統建議,希望政府在適當時機展現德澤,加上今年適逢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、解嚴二十週年,為回顧歷史、彰顯人權的演進,總統認為有研議減刑的必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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