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在心中MURUMUR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,
想說,好呀~~立院諸公也有點人性了,
賦予卡債族些許人權與更生的機會。。。
那那那考選部可不可以也放我ㄧ條生路,

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司法人員考試----分北部(台北)、南部(高雄)二考區舉行
X的,中部人是沒有人權呀
考個試還要勞民傷財去北高兩市應試。
整個就是要幹醮一下,怒~~~
話說9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一次司法人員考試就可以分北中南三地進行,
開始認真考慮要去哪裡應試了,
有點想去高雄耶~
反正不是夏天應考,高雄應該OKOK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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